107-2特殊教育學生學習相關補助經費開始申請
請留意,本學期補助經費申請流程與表格都有調整,請大家務必詳細閱讀「特教生學習相關補助經費使用說明」,並依規定辦理喔!
107 學年第 2 學期特教生學習相關補助經費已經開始申請,請大家務必依照規定的時程與繳交資料辦理,以維護自己與協助者之權益。
一、請依「國立臺灣大學特殊教育學生學習相關補助經費使用說明」及附件表單辦理(請參考附件)。
二、補助期間:107 學年第 2 學期。
三、補助對象:領有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之大專教育階段有效鑑定證明書,且領有本校學生證者。
四、補助項目與金額:
(一)助理人員服務費:服務時數上限60小時。
(二)課業輔導鐘點費:補助金額上限10,000元。
(三)教材與耗材費:補助金額上限2,000元。
五、申請時程:
(一)學生申請截止日期:108年3月29日。
(二)學生繳交報帳資料至系所截止日期:108年6月14日。
(三)系所報帳截止日期:108年6月28日。
六、計畫經費:
(一)計畫名稱:108年度教育部補助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經費。
(二)計畫代碼:108M4004。
(三)計畫主持人:心輔中心主任。
(四)計畫費用別:
1、助理人員服務費:請選「身心障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費」。
2、課業輔導鐘點費:請選「課業輔導鐘點費」。
3、教材與耗材費:請選「教材與耗材費」。
七、助理人員與課輔老師需於服務日開始前,由系所依本校人事室相關規定辦理勞保加保。加保事宜可洽詢人事室綜合業務組,「短期人員經費管理系統」登錄事宜可洽詢研發處研究計畫服務組。
八、如有相關經費補助問題,請聯繫資源教室院系輔導老師:
(一)陳嘉桓老師:生農學院、醫學院、文學院外文系,3366-3236。
(二)陳威宇老師:生科學院、電資學院、文學院戲劇系、理學院地理系,3366-3237。
(三)朱啟丹老師:法學院、公衛學院、管理學院,3366-3238。
(四)吳郁芬老師:文學院、理學院,3366-3239。
(五)張銀珍老師:社科學院、工學院,3366-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