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於92年委託從事輔具研究或服務之相關機構,專責承辦全國大專校院
輔具專業評估與集中管理之服務,提供身心障礙同學評估與借用事宜。
2.輔具中心
- 教育部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視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淡江大學承辦
- 教育部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聽語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高雄師範大學承辦
- 教育部大專院校及高中職肢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中山醫學大學承辦
3.輔具申請程序
- 向資源教室提出評估與借用需求
- 接受專家或指定醫院檢查和評估
- 依評估結果向輔具中心申請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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