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辦理112年度教師助理員與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研習-新北場

一、 依據:
 (一) 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辦理。
 (二) 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指出: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
 (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01897F號核定文辦理。
二、 目的:
 (一) 提升教師助理員與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特教知能,以供特教生更適切的特教服務。
 (二) 增加特殊教育之人力資源。
三、 對象:
 (一) 各教育階段各級學校教師助理員和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二) 有意擔任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並增強助理員專業知能者。
四、 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 112年4月15、16、22、23、29日:新北市立圖書館三重東區分館4樓演講廳(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303號)。
 (二) 112年4月30日: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9樓)。
五、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研習並評量測驗通過者,核發36小時研習 證書。
六、 報名日期: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15日,如報名額滿將會提前關閉報名系統。
七、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依活動名稱”112年度用愛化礙無距離-教師助理員與特教學生助理人員36小時研習-新北場”或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搜尋。點選報名後,請輸入您的完整資料。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依活動名稱”112年度用愛化礙無距離-教師助理員與特教學生助理人員36小時研習-新北場”或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搜尋。點選報名後,請輸入您的完整資料。
八、 轉知訊息請檢附研習報名簡章。

瀏覽人次 1371